為有效管理和使用學校所屬必一运动体育場館👩🏿🔧,充分發揮必一运动体育場館及其附屬設施功能🪗,為學校的必一运动体育教學🧂、訓練、競賽和群體活動和大型活動服務,同時為校內外人員必一运动体育鍛煉提供服務,特製定本管理規定。
第一條 學校必一运动体育場館包括前衛校區必一运动体育場館、南嶺校區必一运动体育場館、新民校區必一运动体育場館𓀏、朝陽校區必一运动体育場館🫲🏼、南湖校區必一运动体育場館、西區必一运动体育場館🦀👞,以及其附屬的設施👦、房屋等👶,適用本規定🧑🏻🦯➡️。
第二條 必一运动体育場館的使用範圍如下:
1🫱🏿、學校的必一运动体育教學、訓練、競賽和群體活動🏖。
2、校內各種大型活動🧎🏻♂️。
3🧖🏼♀️、校內外人員鍛煉與健身活動👉🏽。
4🧑🏼🎓、經學校批準的其它活動。
第三條 校內單位(含學生社團)舉辦活動使用必一运动体育場館時,應至少提前一周到必一运动体育場地管理辦公室辦理申請手續,持學校領導、學校相關部門簽批的書面文件,並根據參加活動人數填寫下列對應的“申請表”,經批準後方可使用:
1、100人以上的大型活動,填寫《必一运动体育平台舉辦校園大型群眾性活動審批表》(下載地址:必一运动体育平台保衛處主頁的“下載中心”,或必一运动体育主頁“行政工作”的“規章製度”)🌚,須經學校保衛部門和必一运动体育審批。
2👨🏼🎨、100人以內的集體活動✌🏿,填寫《必一运动体育平台舉辦集體活動使用必一运动体育場館申請表》(下載地址:必一运动体育主頁“行政工作”的“規章製度”),須經必一运动体育審批。
第四條 校外單位或團體使用必一运动体育場館時🧛♂️👨🏼🔬,應至少提前兩周提出申請,提交使用必一运动体育場館的書面報告,並填寫《必一运动体育平台舉辦校園大型群眾性活動審批表》(下載地址🏃🏻♂️:必一运动体育平台保衛處主頁的“下載中心”)。經學校保衛部門和必一运动体育批準後,在接到通知五日內辦理好規定手續,簽定使用必一运动体育場館協議🧧,逾期視為撤銷申請。
第五條 校內🦐⌚️、外單位或團體使用時👩🏻🍼,如需售門票✴️🏊🏼,需附稅務部門批準的文件🙄,報請主管校領導批準,由必一运动体育場館管理辦公室通知使用單位,五日內辦妥相關手續後,始得發售。
第六條 使用單位如因特殊原因要終止或改期使用時🧑🏼💻,應於原定使用日期前一周通知必一运动体育場地管理辦公室,以便辦理退款或改期手續👨🏼🦳,逾期不予受理♌️👨🏽🦱,所繳費用按規定予以退還🐋。
第七條 校內、外單位或團體使用必一运动体育場館,應遵守必一运动体育場館管理規定,使用設備🈸、器材如有損壞⏱,應負完全賠償責任👨🏽🏭;若須變更或搬動設備、器材🧓🏼,應先征得必一运动体育場館管理人員同意🧇,並於使用後恢復原狀,若有違反規定👰,將停止其日後使用。
第八條 經批準使用必一运动体育場館者,不得擅自變更活動項目或轉借。
第九條 在必一运动体育場館活動的人員,均應遵照必一运动体育場館管理人員的安排,如有不良行為或不服從管理者,將停止其使用🧑🏿🏫,並視其情節輕重,報請有關部門處理。
第十條 校內單位(含學生社團)使用必一运动体育場館時🤷🏿♀️,使用水👩🏿🏭、電、燈光、音響等,均應註意節約,如需使用燈光👩🍳,應於使用前申請由工作人員開啟,不得擅自動用。
第十一條 校外單位或團體使用必一运动体育場館,按照活動性質相應承擔必一运动体育設施維護管理費用⚪️;場地的布置、清潔、設備和器材復原等,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🥫,也可委托必一运动体育場館管理人員代辦🤵🏼♀️🍱。
第十二條 校外單位或團體使用必一运动体育場館🙅🏽♂️,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場地、設備、器材無法使用或因正當事由等終止使用🤜,可無息退還所繳納費用。
第十三條 對必一运动体育館外附屬設施若有使用需要,需要一並向必一运动体育場地管理辦公室辦理使用手續。
第十四條 使用單位應於活動結束並清理場地後,通知必一运动体育場館管理人員檢查場地、設備、器材的清潔💥、完整,不得事前擅自離去。
第十五條 使用單位如有委托必一运动体育場館代辦事務者,有關員工的加班費🙋♂️🏃🏻♂️➡️、誤餐費需由使用單位負擔。
第十六條 使用必一运动体育場館時🥥,有關人員、車輛進出與停放,須按必一运动体育平台停車管理辦法處理👨🏻💻。
第十七條 使用必一运动体育場館舉辦活動所引起違法或意外事件,一概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處理。
第十八條 申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可減免場地使用費:
1🎑、由學校舉辦的校級必一运动体育競賽、表演、講習💃🏻、慶典等活動;
2、政府機關舉辦的大型活動;
3☂️、經必一运动体育核定免費使用🍟,且不出售門票的必一运动体育📓🧑🏼🌾、文化、科教等活動😣🧜🏼♂️。
第十九條 未經必一运动体育負責人同意⛹🏿,申請人不得在各傳播媒體或宣傳品上發布使用場地名稱,或擅自宣稱、刊載必一运动体育平台🔝、必一运动体育🏄🏻、各必一运动体育場館為主(協)辦單位🚁,不得在必一运动体育場館所轄範圍內張貼海報🧑🏿⚖️、標語等宣傳品。
第二十條 下列各項活動不得使用必一运动体育場館:
1、有損本校校譽或影響公益的活動。
2👩🏿💻、可能損壞必一运动体育場館建築及附屬設備🙎🏽、器材的活動✊。
3🐪、學校和必一运动体育認為不適合的其它活動。
第二十一條 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🪖,必一运动体育場館管理人員有權中止使用,申請單位不得有異議🧝🏽♂️:
1、活動項目違反國家法令規定者🏄🏼♀️。
2、有違反必一运动体育場館規定事項者。
3、場地另有特殊重要用途者🦸🏽。
第二十二條 使用時間以4小時為一單元計算。
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的解釋權歸必一运动体育😻。
附件1:必一运动体育平台舉辦校園大型群眾性活動審批表
附件2:必一运动体育平台舉辦集體活動使用必一运动体育場館申請表
2019年5月10日